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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近亲结婚生一女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近日,中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近亲结婚的婚姻纠纷案作出判决,虽然双方已结婚并育有一女,法院仍依法判决该婚姻无效。

唐某某(女)与李某某(男)系表兄妹关系,二人经双方父母介绍后便确立恋爱关系,并于2011年生有一女,同年5月9日在中方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

本院审理后认为,申请人唐某某与被申请人李某某系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其婚姻关系无效。申请人唐某某请求确认其与被申请人李某某婚姻无效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应给予支持。遂作如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方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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