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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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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的期限
时间:2019-12-07 【转载】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停工留薪期限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需要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的一定期限内提出,该一定期限具体到各地方又有不同的标准,大概有这样几种情形:
1、无明确期限,即只是笼统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限届满前,没有具体的提前期限的规定;
2、以天数为单位规定一定的期限;
3、以工作日为单位规定一定的期限,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