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开发商误把阁楼单独出售 业主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文某与日照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7年签订认购书一份,约定文某认购其七层楼房一套,并交付了定金1万元。后文某要求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时,开发商称因工作人员失误,将不能单独出售的阁楼预售给了文某,文某可以选择以当时的市场价格连同下面的楼房一起购买,也由开发商另行为文某调换另一处 楼房。文某未应允,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文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并返还已交付的定金,赔偿损失。
    东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文某要求解除认购书,开发商同意解除,法院予以支持。开发商认可因工作人员失误,将不能单独出售的阁楼预售给了文某,致使文某不能 实现合同目的,文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对于文某要求赔偿损失问题,因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超出了开发商双方 返还的定金数额,法院不予支持。
    文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于近日驳回了文某的上诉,维持了原审判决。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