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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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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原因有哪些

时间:2022-06-09  【转载】

变更抚养权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


  1、直接抚养方因故不宜或无力抚养,直接抚养方因疾病、服刑等原因,不宜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出现经济困难,无力再抚养子女。


  2、子女由祖父母代抚养。


  3、未直接抚养方无法行使探视权,生活中,部分直接抚养方采取变更居住地、子女就读学校等手段藏匿子女,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未直接抚养方以探视权被拒,不利于与子女的感情沟通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


  4、子女想更换直接抚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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