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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例
劳动案例
员工可以单方辞职的情形
时间:2023-05-25 【转载】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签完劳动合同后,除非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服务期,员工在服务期内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辞职的才要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正常辞职的,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劳动合同中也不能随便约定服务期,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支付了培训费的,才能约定服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