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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放弃抚养权的协议需要公证吗
时间:2023-07-04 【转载】
放弃抚养权的协议不需要公证。如果是在离婚时放弃抚养权,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在离婚协议中对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达孩子抚养权归属另一方即可。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需要进行公证。
如果是在离婚后,放弃抚养权,则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归属即可,也不需要公证,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一般有效,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让效力增强而已,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到公证处对协议进行公证,也是可以的。
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双方到场。但是起诉的时候是不需要都到场的,只要一方能够提供孩子在对方抚养期间的不利因素证据以及变更抚养权之后的有利因素及证据,法院就会予以受理。不过开庭的时候,对方是必须要到庭的。如果对方因为服刑等合理因素不能够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用函询之类的方式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并且进行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