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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例

劳动案例

因20多年前偷了一台录像机,耳朵失聪的老王(化名)丢掉了“铁饭碗”,为此20多年上不了班。还好,近日老王在法律援助中央的匡助下,终极赢得了退休之后的糊口经济来源

老王和工厂之间存在的是两不找劳动关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之原则,工厂未能提交足以证实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有效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可以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违法解除关系
用人单位赔钱



  律师说法



  经审理,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讯决,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35100元,并按相关划定为老王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判决,让老王的老年糊口终于有了保障。



  终极,思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采纳了丁律师的意见,仲裁裁决确认老王与工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后,律师还帮老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并为老王缴纳社保。



  针对工厂的抗辩理由,丁律师反驳说,工厂没有将已按自动离职处理的书面意见投递给老王,至今没有办理过任何与老王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手续,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之间仍旧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时,工厂辩解说,老王自1992年起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厂,再也没有到该厂上班。19953月,工厂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此已经依法解除。



  无奈之下,老王向厦门市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央求援。随后,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丁宏律师受法援中央指派,为老王申请了劳动仲裁。



  去年,已到退休春秋的老王因没有社保、没有退休金,老年糊口陷入困境。



  退休之后
糊口陷入困境



  然而,直至老王将近退休春秋之际,工厂都未通知其去上班,也没有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被人打后,老王多次向厂长反映该情况。之后,经厂长同意,老王于19921225日离开工厂,回家休息,并被告知等厂优点理好,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时通知他回去上班。



  199031日,厂长通知老王回到厂里上班。上班期间,老王时常无辜被丢石头和铁块,砸得他晕头转向,血流不止,以致患上严峻的头痛病、耳鸣。



 



  老王原本是厦门某集体所有制工厂的一名工人,从事电镀化工等工作。但是,19902月老王因涉嫌盗厂里的录像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一念之差,一次偷窃,改变了老王一生的命运。不管他如何改过自新,20多年来,同事们始终没有接受他。



  盗窃一次休息20多年



20多年前偷了一台录像机,耳朵失聪的老王(化名)丢掉了铁饭碗,为此20多年上不了班。还好,近日老王在法律援助中央的匡助下,终极赢得了退休之后的糊口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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