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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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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解决经济争议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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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MBA智库百科()
经济仲裁 (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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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是指经济纠纷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专门仲裁机构,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从而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这里的“经济”涉及范围广泛,包括买卖、代理、租赁、承包、技术咨询、许可证交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银行结算、保险、加工贸易、国际运输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婚姻、收养、监护、赡养、继承等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纠纷,不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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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的特点
1、自愿性与强制性相统一
仲裁基于双方之间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发生争议的,是否提交仲裁、提交哪家仲裁机构、仲裁活动应遵循什么程序、仲裁裁决的效力等问题原则上可以自由约定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院一般不会介入,即仲裁相对于诉讼来说是自愿的。
2. 绑定
与谈判、调解相比,仲裁具有法律约束力。因为虽然谈判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东莞望牛墩律师,但如果任何一方不接受谈判或调解的结果,则可能会因缺乏法律强制力而被拖延。一旦进入仲裁程序,就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规则和规定的时间表进行。而且,仲裁由第三方作为仲裁员,按照相关法律和商业惯例进行。它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如果败诉方不自动执行,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方案灵活性
仲裁法是一部强调仲裁程序的完整性、公正性的程序法。但另一方面,仲裁是以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基础的。仲裁机构、仲裁员和仲裁程序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该程序较为简单,其程序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4. 保密
公开听证是基本的诉讼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外,民商事案件一般公开审理;而仲裁则恰恰相反。为了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仲裁一般不对外公开,??除非双方当事人要求披露,仲裁均秘密进行。
5、时间的流逝
在国外,诉讼一般采用三审、终审制度,而我国则采用二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对下级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仲裁裁决一般为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不得上诉或单独提起诉讼。
6. 经济
仲裁员与仲裁机构之间多为委任关系。仲裁机构无需向仲裁员支付月薪,组织成本较低。同时,仲裁强调快速结案望牛墩律师,无需审理负担,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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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的类型
一、国内经济仲裁是指当事人为中国公民或企业的经济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的仲裁。
2.国际经济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之后达成的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协议中约定的请求仲裁的仲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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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原则
1、自愿仲裁原则:主要是指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经济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济合同仲裁不是经济审判的必备程序。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仲裁方式。
2、分级管理、一次性裁决的原则:经济合同仲裁分为县级、地级市级、省、区级四级,仲裁委员会设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
《仲裁条例》第三条规定,仲裁机构在职权范围内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实行一次性裁决制度,即仲裁机构的一次性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不得向上级仲裁机构申请二次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根据仲裁规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注重调解原则:《仲裁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仲裁机构办理案件,应当首先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经济合同仲裁的必备程序,也是我国仲裁制度的一大特色。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后,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首先要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不成的,仲裁机构将及时作出裁决。
4、仲裁员合法回避原则:当仲裁庭认为案件不适宜或者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可能影响公正仲裁时,应当回避案件仲裁。
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仲裁机构在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时经济仲裁,无论是通过调解还是通过仲裁解决,都必须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研究,查明事实,以国家法律为基础,遵守法规和政策。当事人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保证当事人无论单位大小、级别大小,都能平等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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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 蒋和声, 赵志全, 徐桂兰.经济法[M].四川大学出版社,第1版,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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