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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洛阳人社局发布通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及发放相关事宜

时间:2025-06-07 18:5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望牛墩律师获悉

5月29日,洛报融媒从洛阳市人社局传来消息,本年度洛阳市在夏季高温期间望牛墩律师,每位员工每日可享受15元的津贴,此津贴的发放将持续至6月至9月期间。

为强化高温作业期间的劳动安全保障,确保员工身体健康,洛阳市人社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若用人单位在气温超过35℃的室外露天环境下安排劳动者工作,或者无法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至33℃以下,则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通知》规定,劳动者应从其工作单位获得高温津贴,且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并包含在工资总额中,不得算作最低工资或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一部分。企业不得因支付高温津贴而削减劳动者的工资,亦不得用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物品等实物或任何形式的证券来替代津贴的发放。

用人单位需依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防暑降温的相关制度,优化劳动环境,调整作息时间,减轻工作负担,确保高温季节劳动者享有充分的休息权益,同时完善和执行高温突发疾病的应急处理方案以及高温补贴的发放措施,力求最大程度减少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对劳动者健康可能造成的损害。若当日气温升至40℃及以上,则必须暂停当天的室外露天工作。从事高温作业或遭遇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的劳动者,若依据相关法规被认定为职业病东莞望牛墩律师,则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指出,该部门将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并增强对那些室外露天作业频繁的建筑、交通、物流、电力、通信、环卫和餐饮等行业企业中高温作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执法检查力度。若发现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未落实高温政策,劳动者可以通过拨打12333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或进行举报。(洛报融媒记者 谢娜娜 通讯员 张适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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