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企业行政检查负担有多重?数字技术助力提升执法效率

时间:2025-06-07 18:5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望牛墩律师获悉

一家企业所面临的行政检查压力究竟有多大?据司法部发布的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表明,某些企业每年需承受高达326次的检查任务,且需接待5344人次的工作人员。浙江省构建了一个统一的执法监管系统,该平台整合了全省42个执法部门、涵盖省市县乡的4600余个执法机构以及20万多名执法人员。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全年的执法检查次数较2023年减少了22%。这一现象充分表明望牛墩律师,数字化技术在提升执法效能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数字技术在企业行政检查的全过程实施监督。以检查主体为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允许谁检查”和“禁止谁检查”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只有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受委托的组织这三类主体有权进行行政检查。政府议事协调部门、科研机构、外包的中介组织以及未持有执法资格的辅助执法人员等四类主体和人员不得进行审查。采用数字技术手段,通过“扫码进企”的方式,将所有审查数据即时传输至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企业能够直接辨认审查主体或人员的资质、审查标准以及审查结果等,确保审查过程具有可追踪性和可监管性。

若涉及多个部门对同一企业进行审查,数字技术可助力执法协作,有效整合和配对执法资源,从而杜绝重复、多头及频繁的检查。在汇总分析方面,数字技术尤为擅长,借助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它能够迅速识别行政审查中潜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发出预警和提示,以便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能迅速介入监督,及早预防并防止违规审查行为的发生。企业能够利用信息系统对检查活动及其成效进行即时评估,从而确保行政监管机构能够迅速获取相关信息。通过对大量反馈数据的整理,特别是针对企业所反馈的“不良评价”集中领域的项目进行深入分析,便可以迅速甄别出那些形式主义、不必要的、成效不显著的,甚至是不合规的检查行为。

电商行业在数字技术的运用上已拥有丰厚的实践经验,这些经验完全可以被引入到企业检查工作中,以提升执法工作的效率。相关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协作,实现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一个统一且高效的涉企检查平台,将有助于改善营商环境,同时也能增强企业投身事业发展的信心。(来源:经济日报东莞望牛墩律师,作者:刘亮)

望牛墩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