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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空白劳动合同被辞退合法吗

但如果用人单位给出的是空白合同,劳动者拒签,也适用此条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可以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由此可知,劳动合同内容明确具体是用人单位当然的义务。书面劳动合同并非单指以书面为载体的劳动合同,而是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内容的应然状态下的书面劳动合同;对于空白劳动合同这种未严格遵守法律管理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属于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不是立法所指的合同,应当排除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第六条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是空白合同,劳动者当然可以拒签,还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经济赔偿金。


  知识链接:空白劳动合同该不该签?


  企 业之所以让员工签空白合同,就是想不正当地规避一些法律规定,如果员工随意签字,企业再在空白处补上与原本约定的不同的薪资、工作时间甚至违约金等,员工 将会吃哑巴亏。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为了趋利避害,可能就会出现在空白劳动合同上倒签时间、补填对自身有利的不实内容等行为。


  因此,劳动者切记不要签署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字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要重视在格式化劳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内容,并且要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方能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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