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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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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保证金可以用来支付工资?
时间:2017-02-07 【转载】
1月26日,农民工向仕阳打来电话称,他在陕西一建筑工地打工,活干完了,但劳务公司还差他工资,虽然讨要多次,但至今都没支付。后来他了解到,每个建筑单位都交了工资保证金的。他想问,什么叫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哪种情况下,可以用工资保证金来支付被拖欠工人工资?
带着向仕阳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税清蓉,税清蓉表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是指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紧张状况而被拖欠。
按有关规定,保证金征收是由建设单位填报《缴纳保证金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门备案,并将保证金划入指定的保证金专户。一旦遇到施工单位拖欠工资超过1个月的,被拖欠单位(个人)填报《支付申请表》,由劳动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逾期未支付的,拖欠工资从保障金支付,并加付赔偿金。
税清蓉建议,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发生拖欠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支付工资,对一时难支付者或者欠薪逃逸的,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者给予被拖欠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