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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为购学区房假离婚 妻子假戏真做被起诉

时间:2017-05-30  【转载】

原告李先生称,因女儿即将达到上学年龄,便打算在海淀区购置一套学区房。但因为李先生夫妻在北京已经有两套住房,妻子王女士便提出假离婚的办法,主张将两套房产过户到其名下。李先生虽不情愿但最终无奈接受妻子的想法。可他不曾想到,离婚后妻子竟坚决拒绝复婚。现李先生将王女士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撤销《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两套房产分割和债务债权的内容。

    原告李先生诉称:我与被告王某于2008年8月13日登记结婚,后生下女儿小李。因女儿即将达到上学年龄,为使其受到更好的教育,遂我与被告协商要在海淀区再购买一套学区房,因在北京市已经有两套住房,购买学区房受到限制,我便与被告协商先卖掉其中一套住房,然后再买,被告无论如何均不同意,被告称可以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把两套住房均过户到其一人名下,然后我就可以购买学区房,等买完学区房之后再复婚,否则就不买学区房了。为使女儿能够在更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我无奈只能按照被告的想法办理,于2016年2月27日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中“离婚原因”的内容是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随便填写为“家庭矛盾、感情不和”,“二、子女抚养”、“三、财产分割”和“四、债权债务处理”的约定均为快速离婚尽快购买学区房而填写的,均不是我真实的想法。后来我借钱在海淀区贷款购买了学区房,在我要求与被告复婚时,遭到了被告无情的拒绝,并把我从家中强行赶了出来,将我的衣物等个人物品全部扔出家门之外!

    原告李先生称:被告的做法显然蓄谋已久,利用我急于给女儿买学区房的心理,故意欺骗我在离婚协议书中放弃仅有的两套房产,最后拒绝与我复婚,达到独占全部房产的目的,被告行为已构成欺诈。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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