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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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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农村户籍人口按城镇标准计算

【案情介绍】

许某驾驶小轿车沿高新四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西大桃园校区什字南口人行道处时,将由东向西过马路的韩某(韩某为陕西华阴县某地农村户口)撞倒,致韩某受伤。该小轿车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认定被告许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韩某无责任。经司法鉴定:韩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物后续治疗费需要10000元人民币(包括术后恢复功能锻炼费用)。此外,原告为治疗伤情、处理事故、诉讼等,还产生了一定的复查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诉讼中律师向法院提交了事发前韩某办理的暂住证、韩某每月交纳房租的交款凭证、韩某与其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材料,最后法院支持了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的请求。
【案例评析】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如果受害人构成伤残,残疾赔偿金往往是最大的一个赔偿项目,因此也是当事人最为关心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对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的,应当按照城镇的标准进行计算。同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赔偿权力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赔偿权力人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其在城镇的稳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可按城镇居民处理。因此,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但确实一直在城市居住生活的,应努力提供证据证明这一情况,争取获得城镇的赔偿。实践中,一般可以提供其本人在城市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或综合保险的证明;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租房的合同等等。案例中韩某正是提供了相关的证据证明原告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最后法院按照城镇标准来计算残疾赔偿金,很好的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醒大家注意:第一,在遇到相关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方面,由于按照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计算相差很大,建议大家及时咨询当地律师,准备相关证据,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第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法官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双方当事人过错以及受害人伤情等综合确定具体数额。第三,应该说,在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受害人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在能够获得专业律师专业服务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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