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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例
劳动案例
试用期内是否应签订劳动合同
小王是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前不久的校园招聘会上,他顺利找到一份在私企上班的工作。当时,用人单位跟他口头定下3个月的试用期,但没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小王有些担心,没有合同的话,会不会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就借口不用自己了?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建立劳动关系的,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因试用期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故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其索要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都应及时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权利与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如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待劳动者维权时,可能造成更大损失。
试用期工资比省最低工资标准还低是否合法
和小王一样,小李也刚找了一份工作,试用期半年,用人单位承诺,半年内每月工资只有底薪1000元,通过试用期考核后,可以享受绩效、提成、福利和保险等。面对低于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每月1000元,小李想知道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自己又该如何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就本案而言,小李可以依据该条规定,向用人单位说明国家规定的具体标准,要求得到合理的工资待遇。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合同中写明合同期、服务年限、劳动报酬等关键事项,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