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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到驾驶证占为己有 被追刑责

时间:2017-12-09  【转载】

2015年9月,吴某在路上拾得章某(2015年因病死亡)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该机动车驾驶证上照片替换成自己的照片,之后一直使用该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载货业务。同年12月,吴某携带该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并严重超载行驶,行经仙游县榜头镇下明社区“红绿灯”路段时当场被执法民警查获。


  2017年5月,仙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某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仙游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长期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重型货车载货,并有严重超载情况,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社会公共信用秩序,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吴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如下:被告人吴某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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