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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出租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认定

过失犯罪法律有划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基本案情上诉人曲龙民、刘峻伟明知所代办代理出租房屋安装的燃气热水器存在安全隐患,并向房东郭德海承诺在出租该房屋前予以修理排除,但却在房屋未排除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与一公司的销售经理即第三上诉人刘颖心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该屋出租给该公司作为员工宿舍。争议要点上诉人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致使栖身该房屋的9名员工因长时间持续使用燃气热水器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本法另有划定的,依照划定。三上诉人在主观上均存在过失,且造成该室栖身的9人因燃气泄漏中毒死亡的严峻后果,其行为均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合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巳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出租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认定—曲龙民等过失致人死亡上诉案键词出租房屋明知安全隐患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权势巨子收录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审讯案例要览》2009年刑事审讯案例卷裁判规则明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且未排除,将房屋出租给他人,造成室内栖身的9人因燃气泄漏中毒死亡的严峻后果,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裁判理由上诉人曲龙民、刘峻伟明知其代为出租的房屋内安装的热水器排气举措措施缺失,存在安全隐患,仍在未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第三上诉人刘颖心在负责承租房屋时,明知自己负责租赁的房屋是用于本公司员工的住宿,其应当对该出租屋内各项举措措施的安全性进行必要的检査,以保证员工住宿的安全,但其因疏忽大意而未当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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