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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现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的犯罪认定失犯罪

议要点上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裁判理由故意杀人罪是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的行为,上诉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认固然与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及尸体检査讲演相吻合;从现场提取的血掌纹与上诉人掌纹统一,但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不能清晰地反映该掌印的来源,也不能认定该掌印是否为“血掌印”,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另外上诉人拒不供认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故不能认定为上诉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但是上诉人拒不承认以上犯罪事实,未被处理。本法另有划定的,依照划定。现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的犯罪认定—吴金义故意杀人上诉案枢纽词故意杀人有罪供述证据链翻供犯罪事实权势巨子收录最髙人民法院刑事审讯第一、二、三、四、五庭《刑事审讯参考》2009年第5集(总第70集裁判规则行为人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认固然与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及尸体检查讲演相吻合,但现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行为人又翻供,拒不供认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上诉人与被害人孙某发生争吵,上诉人对实在施殴打,并将被害人孙某掐死。上诉人到被害人蒋某家中将其打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供述该犯罪事实。 2004年上诉人到被害人蒋某家中将其打伤,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供述了犯罪事实。被害人孙某的儿子吴某也在现场,上诉人怕被人发现而殴打吴某,并将其也掐死。但在开庭时又拒不承认以上犯罪事实。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正法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峻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第四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把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巳把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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