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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王”偷个人信息 获利近百万

时间:2018-05-15  【转载】

想起自己被抓那天的情景,河南20岁出头的孙长青悔恨不已。本想着利用手里的技术获取数据赚点钱,没想到把自己坑进去了,大好年华却要面对牢狱之灾。和他一起被抓的还有27个见面或是没见过面的“伙伴”。这个被一锅端了的团伙在线上利用孙长青开发的名为“隔壁老王”的软件,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在网上贩卖牟利。日前,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28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开发“隔壁老王”软件 非法获取微信用户数据

    2016年5月初,孙长青照例去了网吧,打算通过打游戏消磨一个晚上的时光。就在他进入游戏社区酣战之际,接到了同一社区的网友龙二的信息。长期在一起群战,龙二了解到孙长青是一个技术达人,平时也会自己编程开发点软件。龙二劝说孙长青开发一款软件,利用微信的功能侵入计算机系统获取数据信息,然后贩卖这些信息牟利。

    孙长青心里也明白,开发软件盗取他人数据是不合法的。但是从中嗅到巨大“商机”的孙长青还是没能禁住金钱的诱惑,觉得空有一手技术,不干白不干。在短暂的苦恼之后,他走上了“创业之路”。

    经过一番捣腾,孙长青开发了一款名为“隔壁老王”的微信扫号软件,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数据。软件开发成功后,龙二帮助孙长青测试软件,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软件质量,从而获得“隔壁老王”扫号软件的使用权。

    利用“隔壁老王”这款扫号软件,可以将在网络上非法获取的大量含有用名户和密码的原始数据导入,采取逐个尝试登录微信的方法,将微信用户名和密码发送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微信服务器进行验证,非法获取验证数据,将微信用户名和密码相匹配并可以直接登录的微信数据分别标记为“正常登录”“短信直接登录”,将微信用户名和密码尚需要二次验证完成匹配的微信数据标记为“短信验证”等,并进行分类存储,以便出售或者使用。

    为了增加“隔壁老王”软件的销售量,获取更多的利益,孙长青决定把买卖的铺子摊大,利用互联网进行软件的贩卖。为此,他专门组建了QQ交流群。孙长青在担任群主期间,通过交流群宣传微信扫号软件功能,并发布使用指导方法,提供售后服务,按使用期限设定为100元至366元不等的价格予以出售。QQ群成至2016年7月案发时,孙长青利用这个平台向多人出售微信扫号软件176个以上,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余元。

    组建微信密码交易市场 贩卖微信数据10万余组

    孙长青成立QQ交流群后,将熟人王飞霄、龙二拉进群。在利益的诱惑下,他们不断发展更多的成员。群内的成员,主要是以熟人拉熟人的方式,互相介绍进群。随着成员的日益增多,这个QQ群也同时发展成为一个微信密码的交易市场,为不同人员通过非法扫号获取微信用户名和密码予以出售、倒卖,以及购销扫号所用原始数据等违法交易提供平台。

    购买软件的成员在孙长青的指导下使用“隔壁老王”软件,坐在家里动动鼠标,就能得用户名和密码。2016年5月-7月,王飞霄、郭伟等人分别以个人或团队的方式购入“隔壁老王”软件。在购买软件后,他们通过软件将从网络购买的含有大量用户名和密码的原始数据导入扫号软件,采取“撞库”的方式通过腾讯公司微信服务器验证,非法获取“短信直接登录”的微信用户名和密码以及需要短信验证等类型的微信用户名和密码。

    “密码测出来之后,只要在群里喊一声,就有收号的,销路不用愁。”王刚一开始将信将疑加入了这个群,起初只是抱着好玩的心态,花了100元买了软件使用,成功测出十余个号后,他非常兴奋,找来五六台电脑,在家专职干起了“撞库”扫号的活儿。在售价上,最贵的“直登号”,可以卖30元。需要其他验证的微信数据属于半成品,价格很低,但盗号的数量非常惊人。

    短短不到3个月期间,王飞霄等人就向孙长青购入了170余个“隔壁老王”扫号软件。王飞霄等人通过购买孙长青微信扫号软件获得的“正常登录”“短信直接登录”的微信数据后,以每组10元-30元不等的价格予以出售,部分还将标记为“短信验证”等类型的微信数据予以出售。先后贩卖各类微信数据10万余组,违法获取近百万元。购买者将买来的微信号用于商业推广“引流”、公众号加关注、扔漂流瓶等,且一些漂流瓶中内容含有色情视频链接。

    朱宜等人明知其在网络上购买的可以直接登录的微信用户名和密码,系通过微信扫号软件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仍从王飞霄等人处低价购进,且进行高价倒卖,销售给王军等人,先后销售了1.5万组,牟利近6万元。

    市民发现信息被盗报警 28名嫌疑人落入法网

    2016年7-8月间,有邳州市民发现微信号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孙长青、王飞霄等人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由公安局执行逮捕。2017年4月,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5月中旬,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涉及28名被告人的案件。法院审理认为,孙长青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罪;被告人王飞霄等21人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行为均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被告人朱宜等6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依照相关法规,结合自愿认罪和退缴赃款等情节,判处孙长青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王飞霄等21人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到三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到三万元;朱宜等六人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有期徒刑一年到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到六千元。同时,对扣押在案各被告人的电脑、手机、移动硬盘等作案工具,对各被告人退缴犯罪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对各被告人犯罪所得未退缴部分继续予以追缴。

    法官提醒

    银行卡、邮箱、微信不要设相同密码

    国家严厉打击任何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计算机系统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泄露、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

    法官提醒,随着通信技术和网络交流的日渐发达,网络犯罪形态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以网络为载体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层出不穷,公民个人信息滥用问题日趋严重。除了国家司法的有序运作打击犯罪之外,公民也要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警觉,防患于未然,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个人信息在黑色产业链里可以迅速转变成金钱,网络用户一定要加强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身份证号等隐私信息尽量不要随便填写,对于银行卡、电子邮箱、微信等不同账户,尽量不要设置相同的密码,以免因为注册习惯的问题,给黑客利用撞库技术盗取账号留下可乘之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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