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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老板转移财产 员工如何讨要工资?

时间:2018-05-28  【转载】

 罗某经营的整体家装店欠下了工人王某17000多元的工资,法院判决后,原告王某等着拿回欠款,没想到不仅没有拿到钱,罗某名下的房、车、钱甚至家装店,也很快被转移到了他人名下。如今,罗某名下无任何财产,王某面对无法讨要欠款的情况。近日,本报法治热线接到了市民王某的求助电话。

  时报记者 田敏

  市民来电

  从2017年3月至今,王某一直在罗某经营的整体家装店打工。王某称,这家整体家装店在环渤海装饰城,是从海晶装饰城搬到这里的。“店在海晶装饰城的时候,就已经欠我工资了。”王某说,由于罗某迟迟不发工资,去年11月,王某将罗某起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罗某支付王某15000元的工资,加上诉讼费以及延误费,最终罗某共计赔偿王某17000元。本以为法院判决后,王某很快就能拿到工资,没想到罗某却迟迟不支付这笔钱。随后,王某找到罗某的家装店,却被告知这家店的法人属于罗某的儿子,并非罗某。经查证,罗某名下的房产、车辆也都转移到了儿子和儿媳名下。经查其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也转移了,而据装饰城其他知情人士介绍,罗某也已经与其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如今,王某该如何讨要工资呢?法院表示,王某的起诉方是罗某,只能向罗某讨要,王某只有先找到罗某,再进行强制性措施。

  问题1

  罗某将财产转移后,王某能否向罗某儿子索要拖欠工资?

  律师解答: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表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但是鉴定债务人是否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很难,举证存在较大的困难。如果王某可以举证,证明罗某恶意转移财产到其儿子名下,那么可以向其儿子讨要欠债,如果无法举证罗某恶意转移财产,即使罗某儿子有承担债务的能力,王某也无法向其儿子讨要工资。因为“父债子偿,天经地义”的说法完全不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说明,子女名下的财产属于第三方个人所有,不属于父母所有,而个人财产不受侵犯,因此子女的财产不被法院执行还债。

  问题2

  如果王某能找到罗某 罗某将面临哪些处罚?

  律师解答:赵治国律师表示,法院之所以建议王某找到罗某,是因为债务人找不到的情况,是对债权人最不利的局面。如果能找到罗某,能证明罗某还有钱,那么法院可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强制拘留债务人15天。法院也能协助债权人讨要回欠款。因为这种人就是所谓的“老赖”,执行厅对这种人可以进行一些处罚,比如将其加入限行名单,限制其坐飞机、高铁以及进行高端消费。

  问题3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债权人如何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律师解答:赵律师表示,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里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其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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