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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法占用海域罚款引争议,行政复议听证和解内情

时间:2025-07-04 22:20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望牛墩律师获悉

关键词

非法占用海域 罚款 认定事实不清 行政复议听证 和解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14日,某开发区社会管理局作出决定,针对某公司在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间未获许可擅自占用海域进行开放式海面养殖的违规行为,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经过处罚通知和组织听证程序,被申请人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确认申请人未依法获得海域使用权,擅自占用海域进行开放式海面养殖活动,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要求申请人恢复海域至原有状态,并对其在非法占用海域期间的行为进行处罚,需缴纳相当于该海域面积使用金十倍的罚款,总额达到人民币1082万余元。申请人不服,于2024年8月5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办理

行政复议机构经过审查望牛墩律师,认定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行政处罚所规定的罚款数额是否合法且合理。鉴于涉案处罚金额庞大,当事人所涉海域面积超过940亩,案情较为复杂,行政复议机构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各方就处罚权限、事实判断、执法流程以及处罚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质询和辩论,以确保案件事实得到全面、准确的查证。行政复议机构经过听证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金额,其计算依据是涉案海域所对应的海域使用金标准。然而,该标准因海域级别的高低而有所差异。在对比了海域级别图后,行政复议机构发现,被申请人所认定的涉案海域级别可能存在不准确的情况。为此,申请人致信市海洋管理部门,就涉案海域的等级和海域使用金的征收额度进行咨询核实,并依照法律规定暂停了案件的审理程序。市海洋管理部门在核实后明确指出,涉案海域属于四级海域,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为每亩海面100元。行政复议机构判定,被申请人所做出的处罚决定中,将涉事海域划分为三等海域并按照每亩700元的收费标准征收海域使用金的做法存在错误,此乃事实认定上的失误。在行政复议机构指出错误后,被申请人主动取消了该行政处罚决定,并按照正确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进行了重新处理。随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自愿撤回了行政复议的申请。案件结束后,申请人对其所涉及的同类行政处罚进行了详细审查,进而发现还有其他5起行政处罚在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认定上存在错误,针对这5起行政处罚,申请人也采取了相应的纠正措施。

典型意义

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承担政府职责,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的关键途径是行政执法。在众多执法手段中,罚款尤为常见。对罚款的制定和执行进行规范与监督,不仅是构建法治化商业环境的必然要求,更是保障企业权益、推动市场良性发展的必要举措。在监管过程中,行政机关必须依据查实的事实,精确运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确保不发生群众普遍反映的乱罚款等严重问题。在本案审理中,行政复议机构精准锁定争议核心,厘清了涉案海域使用金的具体征收规范东莞望牛墩律师,矫正了不恰当的行政举措,赢得了民众的赞同,实现了惩罚与教导的有机结合。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过程中,推动被申请人主动纠正了之前在类似行政处罚中对海域使用金标准认定上的错误,此举为6家企业总计挽回了超过1000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相关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这不仅有力地促进了“以案促治”的实践,而且充分展现了行政复议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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