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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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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资产隐匿手段揭秘!老赖藏钱3大离谱招数,有人用虚拟货币转移资金
东莞望牛墩律师获悉
处在当下债务纠纷频繁发生的状况下,“老赖”这个群体,为了躲避债务,那可是费尽了心思。他们借助法律方面的漏洞,运用社会规则,抑或是利用人性的弱点,去构建起了一套“生存指南”。
从把财产藏匿起来,到去伪造债务,从借着司法程序找空子,到依靠科技手段藏资产,这般招数看着似乎“高明”,实际上是在法律边缘徘徊,最终没法逃脱制裁。
以下揭露的三大离谱招数,正是老赖“拼尽全力”的典型写照。
招数一:隐匿转移财产——“金蝉脱壳”的戏法
那些老赖们,最为常用的手段当中的一个,便是借助隐匿或者转移财产,进而制造出“无资产可执行”这样的假象。他们有的会利用亲属、朋友当作“白手套”,把房产、车辆等资产过户到他人名下;有的会通过虚假交易、低价转让、赠与等方式来转移资金。
更加严重的是,在债务纠纷出现爆发情况之前,就预先进行布局,把资产转变为现金、虚拟货币等难以进行追踪的形式。
案例直击:
是韶关郑某某的案子,郑某某跟好友姜某某借了300多万元,之后生意赔本还不上钱了。法院判决他还钱后,郑某某把自己名下房产提前转给别人,还以现金收取工资,为躲法院执行。最后,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被刑事拘留,2025年3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张家界那次周某某案件,周某某向三个人借了七十多万元后就像消失在人间一样,他名下的两套房产在法院调解书生效以后很快就被变卖并且过户了,他银行账户里的余额只有仅仅八千多元。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周某某是通过虚假交易来转移财产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最终在“拒执罪”的威慑以及悬赏令的压力之下主动还了款。
法律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形下却拒不执行,当情节严重时,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又或者是罚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并处罚金。那些老赖们倘若继续“拼”命去隐匿财产,最终必定会面临刑事制裁。
招数二:伪造证据与虚假诉讼——“法律游戏”的陷阱
一部分老赖,为了转移财产,或者拖延执行,竟然不惜去伪造证据,虚构债务,甚至借助虚假诉讼来干扰司法程序,他们有的会跟关联方串通,制造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有的会利用破产程序来“金蝉脱壳”,把债务一笔勾销 。
常见套路:
有这样一种情况,叫做虚假抵押,即把不动产拿出来,虚假地抵押给其他人,通过这种方式,借助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进而逃避执行。
一种虚假的债务情形,是借助签订虚假的合同这种行为方式,再制造虚假的诉讼,从而把资产以合法的途径转移到第三方 。
在债务积累到一定程度之际,借助恶意破产程序来免除债务,随后以隐名股东的身份,重新去成立公司,此为破产逃债行为 。
案例直击:
一个企业破产逃债的案子,有一家房地产企业的故事在,在债务危机爆发以前,它借助虚假的破产申请,把优质的资产转移到关联的公司里,并且利用破产程序当中的“财产高值低估”这种手段,去降低清偿的比率,最后让债权人遭受了极为惨重的损失。
在某个人虚假诉讼案当中,债务人李某,为了逃避还款,和朋友进行串通,伪造了借款合同,借助法院判决,确认朋友对于李某名下房产,拥有优先受偿权,进而阻碍了真实债权人的执行申请。
法律后果:
干扰司法秩序的虚假诉讼,一旦被查实,老赖会面临罚款,会面临拘留,甚至会面临刑事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虚假诉讼罪最高能够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且要处罚金。
招数三:利用地域差异与科技手段——“躲猫猫”的升级版
紧跟着司法执行力度得到强化,老赖们着手借助地域差异、网络虚拟财产等新颖手段去躲避执行。他们有的跨越地区转移资产,凭借不同地区法院执行信息交流不顺畅的破绽来拖延时间;有的通过隐匿虚拟货币、网络账号资金等新式资产,以此加大执行难度。
新型手段:
不同地区间躲避债务:那些老赖把资产转至偏远之地或者境外,借助地域上的差别来拖延执行,举例来说,有某个债务人把资金存进境外银行账户东莞望牛墩律师,又或者依靠地下钱庄去转移资产 。
伴随数字经济的发展进程,老赖着手把资产转变为比特币之类的虚拟货币,或者借助网络账号、游戏装备这般的虚拟财产来隐匿财富,此即虚拟财产隐匿现象 。
部分老赖借助加密技术,利用匿名支付工具,以此掩盖资金流向,甚至凭借“区块链”技术伪造交易记录,来对抗执行 。
案例直击:
那个债务人王某,为了逃避执行,在某老赖虚拟货币案里,把自己名下房产变卖了,然后去买比特币,还把比特币存进境外交易所账户。法院呢,通过调查他资金的流向,最后锁定了虚拟货币钱包地址望牛墩律师,还强制要求交易所辅助执行 。
有这么一个案子,是关于老赖跨地区躲着债务的,债务人是张某,在A地法院做出判决让其还款之后,他很快就把自己的资产给转移到了B地,而且还通过改变联系方式、隐匿行踪的方式来躲避执行,B地法院和A地法院相互配合,借助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追踪到了张某的财产线索,从而最终成功得以执行。
法律后果:
不管老赖怎样费尽心思,借助科技手段或者利用地域差异,法院都能够凭借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国际司法协作等机制去追踪资产,另外,隐匿虚拟财产、跨地区转移资产这样子的行为都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老赖终究是逃避不了法律制裁的。
结语:躲债终是“死胡同”,诚信才是“通行证”
为躲债,老赖们用尽各种各样手段,表面上看着好像挺“聪明”,但实际上这是目光短浅的表现。他们有隐匿财产的行为,有伪造证据的举动,还利用科技手段来逃避债务,这些行为不但没办法真正把问题给解决掉,还会因为触犯了法律而要付出更为巨大的代价。从被罚款拘留开始,一直到面临刑事制裁,从受到信用惩戒,再到遭受社会排斥,老赖们所拥有的“生存空间”正被法律持续不断地压缩着。
对于债权人来讲,要积极地配合法院执行方面工作,去提供财产线索,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对于社会来说,得做到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让那“老赖”没有地方可以隐藏身形。只有状况如此,才能够构建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法治周围环境,把债务纠纷归回到理性解决的轨道上面。
那被称作老赖的人的所谓“生存指南”,到头来终究是一条没有出路的“穷途末路”了,然而诚信呢,它可才是那能够通向自由以及尊严的独一无二的“通行凭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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